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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村改革新增4项国家级试验任务

发布时间:2016-09-22     来源:中国江苏网

近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第四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内容的方案》,农业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保监会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新增试验任务的批复》,按照批复,苏州农村改革试验区将新增4项试验任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和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

2011年12月,国家农业部将苏州列为全国18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具体承担“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试验主题,2013年8月和2015年7月农业部两次委托第三方对苏州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进行中期评估,得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2014年12月公布的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中,常熟市承担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试点任务。苏州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与全市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协调推进,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新局面。

此次苏州农村改革试验区新增4项试验任务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和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由虎丘区承担,按照方案,本次改革试验着力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土地有偿退出后的农民市民化问题,其实质是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通过健全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农民完全市民化的路径,从根本上实现人的城镇化;二是土地有偿退出后的农业高水平规模经营问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以农业为主的产业融合,推动农业生态、生产和生活多元功能的复合,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三是土地有偿退出后的土地确权模式问题,以确权到村集体的形式确权,确保农户长期稳定的土地权益,形成完善的土地收益跨期分配机制。  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由张家港市承担,试验内容包括政府购买农药零差价集中配送服务、水稻集中育供秧服务、动物防疫服务以及稻、麦统一供种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总结,建立一套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扶持一批成熟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形成一整套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确保农业服务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试点,总的思路是围绕苏州的“米袋子”“菜篮子”建设和稳定种养业农户收入,合理选择试点险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发挥出试点对全局性工作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扩面、提标、增品,拓展到其他大宗农产品。试点初期锁定水稻、生猪收入保险两个险种。

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由张家港市承担,该市于2015年7月起在经开区(杨舍镇)开展村民自治试点,此次申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新增试验任务,张家港市将以经开区(杨舍镇)的试点为基础,在全市范围探索实施、总结推广。试验内容主要包括:党建引领、多元共治、议事协商、三社联动、智慧平台。

按照相关方案,此次新增的4项试验任务将在2018年进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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