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婚前买房需弄清所有权不然随时有个定时炸弹

发布时间:2018-01-22     来源:张家港房产网

  两个人从恋爱到结婚,想要有自己的两人世界,而且现在的社会一般都要求在婚前有自己的房子,所以买房成了结婚的必要条件。

  生活节奏那么快,很多人结婚到离婚之间快如闪电,房子的问题是必须要面对的事情。但是婚前买房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一旦处理不当,可能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婚前买房在什么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

什么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呢?

以下几点一定要注意

 

(建议收藏)

 

一、一人出资买房

  一人出资买房顾名思义就是由一方出钱购买房屋,根据房屋的登记情况和付款情况又分为以下几个情形考虑:、

1、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者全款买房的,那么这种情况没有疑问,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即房屋为登记人所有。

 

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人一方的个人债务。

 

4、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一般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一般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二、双方出资

  双方出资也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双方共同出钱购买房屋,根据房屋的登记以及同居与否也分为两种情况:

 

1、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2、房屋只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再细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同居期间购房,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

(2)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处理或者赠与处理,需要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结合公平的角度来判断。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csfcw.com 常熟房产网

电话:0512-52036906   苏ICP备20005318号-4

常熟创鑫房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登陆注册

楼盘:18962360831(微信)   二手房:18913713756(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