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来,围绕建立社会信用基础性制度标准、建成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增强社会信用意识等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1、完善信用体制机制
在完善信用体制机制方面,陆续出台多项信用制度文件。同时,建立诚信建设制度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相融合的联席会议制度,协同解决诚信建设与信用体系建设共通的内容,提升工作效率,统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建设信用信息系统
信用信息系统是实现信用归集、共享和应用的基础设施。
2013年,本市在全省同类城市中率先启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研究和建设。常熟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包含“诚信常熟”网,自然人、社会法人、金融信贷及政务诚信四大信用专题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三部分。
目前,四大信用信息数据库已对接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61个部门,归集入库288项公共信用信息数据,1193万条数据量;“诚信常熟”网实现了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完整查询,企业与市民通过实名认证后可在网站上查询自身信用状况;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融合了信用信息的发布、查询、共享、分析、核查以及反馈功能于一体,可供政府部门在行政过程中查询行政相对人的信用状况并出具信用报告。同时,把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行管理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布置等联动,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效能。
3、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信用分类管理是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主要依据。
今年9月,本市出台《常熟市城市管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城市管理行政相对人采取积分管理制度,将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三个等级,并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同时,对政务诚信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出台《常熟市领导干部廉洁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廉洁诚信采用百分制形式,实行加扣分管理,评价结果刚性运用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使用和评先表彰奖励等。
4、推出失信惩戒
常熟还着力研究开展跨部门跨区域失信惩戒,增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
市政府积极贯彻国务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完善了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推出的《常熟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包含24项具体惩戒措施,涉及市公安局、文明办、国地税等42家单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人员从公务员招录、优惠政策享受、荣誉称号评选等多方面进行限制。
同时,还在全国首创授信金融应用,由市民卡中心与常熟农商银行开展创新合作,在市民卡金融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增加授信金融应用,解决诚信个人与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促进优良企业健康发展。
常熟还积极推进红黑名单公示机制,在“诚信常熟”网设立“红黑榜”,重点曝光严重失信主体,引导全社会共同监督。
当前,已累计接收“红黑名单”160批次,其中严重失信“黑名单”203331条,先进荣誉“红名单”10226条,且都通过“诚信常熟”网站“红黑名单”专栏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增加了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各相关部门每月定时报送“红黑名单”,并及时对“黑名单”的修复进行反馈,形成“红黑名单”社会公示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诚信是城市的一张名片,
需要我们一起把它擦得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