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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常熟结合本市实际
对外公布——
《常熟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暂行)》
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这意味着符合暂行意见的
本市既有多层住宅终于可以
正式开启增设电梯的申请流程
什么样的住宅可以申请?
凡本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未设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非单一产权住宅,均可以申请增设电梯。
听闻本市最新出台增设电梯实施意见
家住琴湖苑小区5幢的卢女士很高兴
她表示将会立即与社区联系
争取第一时间申请安装电梯
家住菜园村街128幢5楼的杨先生
也表达了同样的诉求
主管部门
本市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市增设电梯的
政策制定、指导协调、联合审查、
专家库管理、施工备案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以下称市增梯办),属地政府、住建局、资规局、财政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常熟分院、应急局(消防部门)、管线运营单位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属地政府应明确增设电梯工作服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依法支持增设电梯的有关审查和备案工作。
图:张家港沙工新村47幢1单元新增电梯
据小编了解
本市不少老小区已经初步具备
增设电梯部分先决条件:
如满足单元居民已协商一致的“软条件”
又如满足老小区改造完备的“硬条件”
实施意见的出台
无疑给后续实现先决条件提供了政策指引
例如虞园社区花园公寓3栋
两个单元的业主均一致同意安装电梯
并向社区提交了电梯安装试点申请
可由于花园公寓尚未进行老小区改造
小区内的下水管道、天然气管道等
不适合电梯的安装
对于这部分居民来说
目前只剩等待老小区改造完成
为增设电梯留足足够空间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 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 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费用应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所在楼层、面积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 如果对上述条件都无异议
· 市民们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
· 申请加装电梯啦!
· 以房屋单元的出资业主应
· 推举1名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
· 也可以书面委托具有
· 建筑设计、施工或安装资质的
· 企业、电梯企业等
· 负责内部协调、采购、实施等工作
如何申请?五步走!
(一)项目初审
· 实施主体向属地政府申请后,
· 需要提交项目初审材料,
· 包含增设电梯的
· 申请表、初步设计方案。
· 属地政府定期汇总报市增梯办,
· 由市增梯办组织成员单位
· 现场勘察是否符合初审条件。
(二)提交书面协议
初审通过后,增设电梯业主应达成以下书面协议:
?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
?增设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及分摊方案
?电梯维护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方案
?确定电梯管理单位,签订运行管理协议
?其他应由业主协商确定的事项
图:虞园新村
业主委员会(业主小组、住宅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
(三)公示备案
实施主体将书面协议、初步设计方案
在本单元拟增设电梯的主要出入口
及小区主要出入口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
实施主体即可形成公示报告。
图:其他城市增设电梯公示资料图
公示期间有书面异议的:实施主体应当与异议人充分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签署“谅解备忘录”后,形成公示报告,“谅解备忘录”作为附件。实施主体应将书面协议、公示报告报属地政府备案,备案后方可实施。
增设电梯应尽量减少对相关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不利影响,对相关住户造成不利影响的,建设主体应予以协商解决。若日照间距和最小建筑间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应书面征得受影响业主的同意。
(四)土建施工
(五)电梯安装
最后,本市的实施意见里还提及
增设电梯所需资金
(包含土建、安装、管线迁移等)
政府将按一定比例实行补贴
根据今年8月6日,
苏州出台的既有多层住宅
增设电梯实施意见
政府不超过20万/台资金补贴
您还在等什么?
如果您所在的老小区已经完成改造
具备增设电梯的一切“硬条件”
需要申请的您还不赶紧邀约
同单元内的小伙伴谈拢分摊比例
达成一致后1月1日起,
就可以向属地政府申请啦!
究竟常熟首个
增设电梯小区会花落谁家呢?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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