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常熟印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

发布时间:2019-12-13     来源:虞城物业之窗

 为进一步推进定时定点四分类小区建设,近日,常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常熟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将有效指导定时定点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增强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度、准确度,提升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

常熟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

分类投放工作导则(试行)

1.总则

1.1为推进本市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提升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实效,特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市域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住宅小区。

1.3本导则所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是指居民在约定时间和约定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于收集容器的投放方式。

1.4本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以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为主,其他投放方式作为补充,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2.分类标准

2.1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大分流”和“细分类”。

2.2“大分流”就是按照生活垃圾的属性进行专项分流,将餐厨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日常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2.3“细分类”就是将日常生活垃圾再进一步细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具体分类如下:

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易腐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2.4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3.分类设施设置

3.1小区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各类垃圾收集设施的颜色标识应与相关标准统一。

3.2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置

3.2.1新(改)建住宅小区应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纳入相关规划或制定相关计划,统筹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3.2.2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规模、空间条件、房屋类型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类集中投放点数量,一般每300至500户居民设置一个分类集中投放点,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处投放点。

3.2.3分类集中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宜设置为3至4小时,并选取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间段(一般为早晨及傍晚两个时间段)。开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及增减。

3.2.4分类集中投放点设置应根据小区居民原有投放习惯及垃圾房位置,按照便民原则,合理确定点位。投放点宜单独设置,或与小区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施等公共设施合并设置,应满足垃圾收运车辆通行和安全作业要求。每处分类集中投放点建筑面积根据服务范围内住户数一般不小于7平方米/百户。

3.2.5分类集中投放点宜分为三个功能区,分别为居民投放区、破袋分拣区和垃圾暂存区。

居民投放区:应设置垃圾分类宣传阵地,有条件的安装电子显示屏和视频监控。配套设置洗手池、洗桶池等设施。

破袋分拣区:至少配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桶各1个、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桶各2个。配套设置采光照明、通风除臭等设施设备。

垃圾暂存区:根据服务范围内各类垃圾产生量配置足够数量的分类收集桶,原则上按每15户配置1个240L标准桶,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桶数量比例宜按1:2配置。配套设置冲洗排水、采光照明、通风除臭等设施设备。

3.2.6新建住宅小区和一定规模的原有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宜推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模式,其余住宅小区可因地制宜采用“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单独定时定点投放”等模式。

3.2.7采用“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单独定时定点投放”模式的小区,可在每日固定时段设置厨余垃圾(易腐垃圾)集中投放设施,具体点位可单独设置或结合原有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点位设置。在厨余垃圾(易腐垃圾)集中投放时段内安排督导员进行现场督导。

3.3住宅小区应在主要活动场所、告示栏、大堂、出入口等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设置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用于介绍垃圾分类知识,公示垃圾分类运行管理信息,包括小区基本情况、分类种类、集中投放点布局图、分类投放时间要求、分类收运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等。

3.4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设施应结合分类集中投放点设置。未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内部公共场所等合理设置,数量不宜过多,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亭,或配置具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功能的智能回收箱。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宜采用满足分类收集要求、具备分隔作用的专用收集箱,同时可在楼道内设置有害垃圾收集袋。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在内部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暂存场所。

3.5住宅小区应合理设置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明显标志标牌,进行围挡和适当覆盖,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并由专人管理,避免堆放点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有条件的小区可采用建筑装修垃圾专用收集箱。

4.分类收运

4.1按照“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要求,配套完善分类收运队伍,统一车辆外观标识,公示收运线路、频次,加强小区内部驳运管理,建立混装混运监督机制、收运单位惩罚机制和垃圾拒收机制。

4.2根据收运作业服务范围内分类垃圾种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车辆有效使用率等因素,配置数量适宜、类型匹配的收运车辆。分类运输应密闭化,垃圾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核载或有效容积。装车、压实、卸车过程应符合相关规范,避免垃圾落地和渗滤液滴漏。

4.3固定地点(集中投放点、临时堆放点等)垃圾装车作业时,要保持环境整洁,每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冲洗地面,具有通风、除臭及隔音降噪等设备的应连续稳定运行,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4临时地点垃圾装车作业时,应以不影响周围环境及交通为原则,控制作业时间,装载完毕后应及时对装车点的地面进行清扫。

4.5有害垃圾应定期由具备资质的作业单位从归集点分类转运至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有害垃圾处置企业,同时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4.6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必须日产日清,由符合条件的作业单位分类转运至指定的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4.7分类收运车辆鼓励优先采购新能源车辆,并应符合车辆相关技术规范,有条件的要安装电子标签识别器、定位系统及车载行车记录仪等,纳入信息化管理。

5.分类处置

5.1有害垃圾:结合垃圾转运站等其他市政设施规范设置有害垃圾归集点,定期委托外运安全处置。归集点应满足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和简单归类、存储要求,其规模和作业能力应满足覆盖范围需求。

5.2可回收物:合理布点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用于可回收物综合利用前的分拣分类、打包储存和转运。分拣中心可单独设置或与相邻板块联合设置,其规模和作业能力应满足覆盖范围需求,鼓励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统筹规划建设,推行“两网融合”。

5.3厨余垃圾(易腐垃圾):进行就地或相对集中资源化处置。

5.4其他垃圾:统一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应急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5.5建筑装修垃圾:城区统一运至市级建筑装修垃圾处理设施进行破碎筛分后综合利用。其他板块各自配套建设符合标准要求,满足消纳需要的建筑装修垃圾储运消纳场所,今后逐步推行全市统筹处置。

5.6大件垃圾:城区统一运至市级处理设施进行破碎后综合利用。其余板块宜结合垃圾转运站、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筑装修垃圾储运消纳场等设施一并设置大件垃圾拆解场所,用于大件垃圾的集中拆解和分类处置。

5.7绿化垃圾:城区由环卫和绿化部门统一运至市级绿化垃圾处置点,其他板块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绿化垃圾集中处置点。

6.实施规程

6.1准备期

6.1.1成立工作小组。宜由居民区党组织牵头,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根据住宅小区实际情况,组建本小区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推进工作小组。

6.1.2开展基础调研。工作小组通过实地勘察、问卷调查、专业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小区基础情况调研,掌握小区现有垃圾投放点设置、各类垃圾日均产生量、垃圾收运方式、居民定时定点投放接受度、保洁员及志愿者配置等现状。

6.1.3确定实施方案。工作小组制定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实施方案,并做好居民意见征询工作,期间做好定时定点方案的公布性宣传、公示。实施方案应包括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分类集中投放点位设置、垃圾房改造、分类驳运机具配置等)、工作小组责任分工及长效管理制度(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责任分工等)、指导人员配置(分类志愿者、督导员、保洁员等)、收运服务对接、培训与宣传告知、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等内容。

6.1.4落实宣传培训。工作小组应开展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督导员、保洁员等具体推进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收集与驳运操作规范、与居民的沟通技巧等。

6.2实施期

6.2.1配置分类设备。实施分类集中投放点选址建设,配置符合本市分类标准及标识标志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设施设备。

6.2.2广泛宣传告知。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定时定点投放告知工作,落实上门宣传方式,宣传内容至少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及定时定点投放要求,并保证宣传的有效性;设置公共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垃圾分类相关内容;有条件的,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活动,将垃圾分类宣传融入小区开展的各类活动中。

6.2.3落实值守督导。实施定时定点投放初期(至少三个月),工作小组要落实每个分类集中投放点位1名保洁员和1名督导员在定时定点投放开放时间进行值守,做好开袋检查、二次分拣、劝导指导等工作;落实志愿者在小区内进行巡查,防止居民乱扔乱倒垃圾,做好规劝引导;落实保洁员做好点位的日常保洁和分类收集、驳运等工作。

6.2.4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小区内设置至少1处有规模的固定垃圾分类宣传栏。通过先进表彰、小区红灰榜等公示方式,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通过反面典型曝光、垃圾拒收、绩效考核等手段,确保工作小组各成员职责落实到位。

6.3维持期

6.3.1转变值守巡查机制。工作小组可根据定时定点制度推进成效,逐步减少督导员值守、志愿者巡查等监督手段的时长或频次,最终实现居民的自觉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每个投放点位保留1名保洁员做好点位的日常保洁和分类驳运等工作。

6.3.2定期实施自评估。定期开展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当改进硬件配置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小区垃圾分类实效。

相关新闻
买房不住≠不交物业?常熟热门片区新房物
2021-08-13
常熟印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
2019-12-13
所有的房屋渗漏水都能申请维修资金维修吗
2018-12-18
常熟2017年度物业公司信用考评结果出炉!
2018-08-31
关注:常熟物业费出台政府指导价标准!
2017-04-18
常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实施
2017-03-01

网站首页 csfcw.com 常熟房产网

电话:0512-52036906   苏ICP备20005318号-4

常熟创鑫房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登陆注册

楼盘:18962360831(微信)   二手房:18913713756(微信)